第一百八十七章 挑狗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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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七章挑狗次日,农历十月十二,风雷镇逢集。

天亮吃过饭,一大家子就下山去了。

王庆忠家的驮马连着几天干活,伤到了蹄子,昨天瞧着还好好的,过了一晚上,就成了一瘸一拐的了。

于是今天还是让小白牛驮着东西,由王真真牵着走下山。

而陈凌也依然背着王素素。

全家人有说有笑,等出了寨子,走上栈道之后,王真真突然指着前面的马队叫道:“爹,你快看,他们有鹞子。”

“咦?”

王存业踮起脚望了望,果然就看到前方驮马队伍的最后面,有一老一少,肩扛两根长长的杆子走着,而在那两根长杆之上,则分别站着一只鹞子,正满目桀骜的朝他们这边看过来。

见到这个情景,王存业立马对小女儿瞪了一眼:“不要乱喊叫,那是鹞客儿,小心一会儿把你抓走。”

王真真一听,吓得小脸发白,老老实实牵着牛不敢吭声了。

“爹,这鹞客儿是啥啊?很不好惹吗?”

陈凌顿时好奇的很,低声问道。

由于父亲当初是这边两个乡镇的乡邮员,他从小没听过的事其实不多,但这鹞客儿却是头一次听到。

“唉,不是不好惹,是这群人里,啥样的人都有……”

王存业叹口气,轻声讲述起来。

这鹞客儿,又叫鹞子客。

其实也属于走南闯北的江湖人。

他们吃百家饭,行万里路,四海为家,里面什么样的人都有。

以前的时候,鹞子客过来村寨,小娃子们是最高兴的。

因为鹞子客相当于耍杂技的。

他们手上训练出来的鹞子有各种各样的本事,一声令下,放鹞杆上的鹞子就飞出去,做出种种神奇本领。

小孩子们常常看得入迷,轻松就给哄骗走了。

由于经常有鹞子客做出这种拐卖妇女孩子的事,时间久了,名声自然也就臭了,甚至越传越离奇,说这些鹞子客敢杀人之类的。

以至于现在来哪个村哪个寨子,人们都躲得远远的,关门闭户,上门讨水喝也不会搭理,有时还会被赶出村寨。

风雷镇三省交界,经常有鹞子客从这里经过。

他们也做生意,做小买卖。

训练的鹞子,一是为了吸引人,就跟吆喝人的大喇叭一样,把人吸引到跟前才好做生意。

二是为了警戒,或者生意不好做的时候,放鹞子去山中猎捕鸟雀小兽,也能够简单混个温饱。

“真真,你能认出那是鹞子啊?”

王庆忠见到小妹不敢说话了,笑着问道。

其实关于鹞子客的很多说法比较夸张,就是吓唬人的,专门吓唬小娃娃,但没办法,这年头外面挺乱,大人该告戒的还是要告戒到。

不然真出了事,没地方后悔去。

“能啊,姐姐家院子外边就住着一只鹞子,听说是以前让人用枪打伤,半夜里掉进院里的,姐夫把它救过来它还不领情哩,给它东西吃它都不搭理,我们人在外边的时候,它躲得远远的,人一不在,它就老在院子外边闹腾,隔两天就跟喜鹊打架,它还抢了喜鹊的窝哩……”

王真真小时候经常听大人讲鹞子客多凶狠多野蛮,心里确实是很害怕的。

听到二哥问话,脸色才好转,又慢慢活泼起来。

两个小侄子也听得渐渐入神。

“好家伙,这鹞子真厉害。”

王庆忠笑了,转身对陈凌道:“你咋不把它勾搭下来啊,这东西训好了,田里种点啥,能赶鸟,平常时候也能看家的。”

“不行的。”

陈凌摇摇头:“那鹞子差点让人拿枪打死,非常怕人,见到小娃娃拿弹弓都吓得不行,根本诱不下来。”

他在家无聊的时候也试着勾搭过,但效果并不理想。

那鹞子已经成了惊弓之鸟。

就算帮它开智,让它拥有不低的智慧,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变。

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

人都是这样,鹞子就更别说了,猎枪对它造成的伤害,能让它记一辈子。

它能对陈凌这个救命恩人不同,并在家附近安家,其实已经相当不容易了。

老丈人王存业也赞同道:“这鹰啊,鹞子啊,常在天上飞的,知道天有多高,地有多大,轻易不服人。想要把它们训好可不容易,还不如多养两条狗,省心也省事……”

他这次下山来,除了赶场卖药材,就是想让陈凌帮他挑一两只小狗带到山上养。

往后小女儿要在县城上学,没办法经常回来,两个小孙子马上也该上育红班,上小学了,老两口想想在家怪无聊的,就动了心思。

另外呢,这两日见识到黑娃和小金两个的灵性,也让他们怪眼热的,这也是一方面。

一路说笑的走到山下。

下了骆驼崖栈道,又行过一段山路,从大仓峪口的村子中穿过,再跨过西河沟,风雷镇上的祠堂就已进入眼帘。

现在时间也就是刚刚过八点的样子,镇上的摊子就已经支起来了,至于药材铺子前,甚至排起了长队。

风雷镇下面村寨的山民,有很多药农,即便种粮食种茶,但山地的经济效益也就那样,产出的粮食有的年景,甚至不够全家人吃的。

种地之余,采药,打猎,才堪堪能维持住填饱肚子。

“我跟素素、新萍在这儿排队,你们该干嘛干嘛去。”

高秀兰帮忙把药材从小白牛身上取下来,就对几人乐呵呵的道。

虽说女婿现在很不错,但毕竟婚后头次回门,还是得招待好了,不能让人在这儿跟着他们排队干等。

“行,娘,嫂子,那我们先去转转。”

陈凌笑着点点头。

然后继续询问媳妇下山后有什么不适没有,王素素有孕在身,刚吃了饭,初冬早间山里也冷,这样就算背着她下山,也难免吸进肚里冷气,陈凌担心她出现不良反应。

等王素素表示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,他这才跟着老丈人和二舅哥离去。

“嘿,倒真会疼人了。”

高秀兰轻声滴咕一句,心想我还没关心女儿呢,女婿倒比她这个当娘的问得还细致。

随后又对小女儿还有两个小孙子道:“不许乱跑,都给我老实点,不然一会儿要啥都不给买……”

三个在旁边蹦蹦跶跶,乱跑乱跳的小家伙,瞬间乖巧的像是三只小兔子。

……陈凌他们转着,走在他们前面,那支有着鹞子客的驮马商队这时径直向码头行去了,他们就先去镇中学找了下王庆文,结果两口子刚吃过早饭,要去开会。

今天是周六,不过有领导要过来,主要的任课老师是不能轻易走开的。

所以他们只好从镇中学出来,继续向风雷镇东边的骡马市走去。

风雷镇的大集也是呈“井”字形,规模上来看,比长乐乡要小,但是人流却一点也不少,甚至更多更密集,摊位紧靠着老旧的明清建筑,用各种门板支撑起来,摆放起各种东西,密密麻麻的拥挤在主街的两侧,集上还有很多临省的翻山越岭过来赶场。

陈凌甚至看到好几拨身穿苗族服饰的人,是来自临省的苗寨,不过他们这个就是长江以北的“北苗”了,是战乱时期迁徙过来的一个分支,现在已经在临省成了一个小的山区县。

“这样跨省在农闲的季节是常事,我们这边很多都是这样互相走动,赶赶场,做点生意,药材粮食,很多时候翻两座山头,卖到临省就能赚一笔大的……”

王庆忠见妹夫盯着那边的苗族人看,就说道:“我和你二嫂前段时间就经常跟别人搭伙往苗寨那边跑,那时候价格好啊,挣得多,我们每次来回一趟,就要六七天时间,路上不怎么睡觉也不觉得累,因为能挣钱,浑身是干劲啊。”

“不过现在不行啦,人家都知道价格了,没法搞了。”

二舅哥说的这就是赚的粮食地域差价,对方信息了解不及时的时候能挣大钱,但时间越久越难干。

“二哥,听你这么说,他们那边粮食价格高吗?”

陈凌疑问道。

“不是高,是低,他们受灾少,比我们价格便宜许多,从那边收粮食,往咱们这边卖。”

王庆忠摇摇头,解释道:“咱们这边路是难最走的,交通不好,人穷粮食贵……”

“现在还好,已经降下来很多了,不过我们这种倒卖粮食的贩子就没几分利可赚了。”

“来年粮食价格还会更低的,尤其花生黄豆,今年两三块钱,明年种得人肯定多,到时候那价格没法睁眼看了。”

说到这里,他对陈凌笑笑:“不过到底是榨油的,你想种就够自家吃就行。”

显然,他怕陈凌觉得今年卖花生卖黄豆赚大钱了,明年会扩大种植,所以提醒他不要费力不讨好。

陈凌应了一声,并没有多说什么。

王存业听着儿子女婿在身后谈话,也不去插嘴,只是兴致勃勃的带着黑娃和小金在集上乱串。

等他们两个说完话,才对陈凌道:“这狗确实好啊,太灵了,待会儿要是有虎头黄,凌子你好好帮我挑一挑,这两天再教教我怎么训。”

陈凌应着,三人很快就到了骡马市。

风雷镇这边的骡马市,只是山脚的一片空地,刚开始的入口处就是些卖家禽和卖狗的,再往里面走,是卖驮马、驴、骡子、猪羊的,至于牛在这里就很少见了。

听着嘈嘈杂杂的人声,与各类家禽牲口的叫声,三人就近找了个卖狗的,用一个大竹笼围着,里面有五六只小狗崽儿,纯黑的、纯黄的、铁包金的。

“老兄,你这是虎头黄么?看着不像啊,”

王存业冲卖狗的老汉问道。

“是虎头黄,你看着不像,是还小,刚足月,再长长就好了……”

老汉抬头笑了下,然后低头扒拉了两下里面的小狗崽儿,往竹笼里塞了一块脏兮兮的厚布垫子,清晨山下也冷,他怕把狗冻死。

“你看这狗咋样?”

王存业回过头问陈凌。

陈凌蹲下仔细瞧着,这些刚满月小狗崽儿肉都都的,很惹人喜爱,至于是不是纯种的虎头黄他也分辨不清。

不过想挑好狗,有的是法子,他就蹲下来“啧啧啧”的一叫,有两只小狗崽儿立马就看了过来,陈凌见此勾着手又叫了两遍,最后只有一只跑到跟前,活蹦乱跳的,另一只就只是看着他轻轻摇尾巴,并不动弹。

“后生,你这带的这两条大狗很俊啊,你也是喜欢玩狗的?”

卖狗的老汉看着凑到陈凌身旁,和他一块注视着小狗崽儿的两只狗,笑道。

“是啊,喜欢狗,过来看看。”

陈凌胡乱应着。

确实,有些喜欢玩狗的人,就算不买每次逢集也要过来看看。

这种人很多,有的是养出来好狗了,拉到集市上炫耀,任由别人喊价也不卖,为了满足虚荣心,也有的是担心错过好狗,四处赶集找狗,为了找到心目中最好的猎犬。

随后陈凌站起身来,指着那条活泼的小狗,示意老丈人这条不错,性格讨人喜欢。

于是王存业就蹲下,也对着小狗试着叫了两遍,果然这只小狗性格不错,不停地摇尾巴,还舔了舔他的手掌心。

他很高兴,正要问价。

这时候又走过来一位中年汉子,身形瘦小,背着竹筐就走到跟前,看了几眼王存业跟前的小狗,就转移了目光,蹲在竹笼跟前,把每只小狗崽儿全部抓起来看了看。

然后挑中了陈凌刚才叫了没走到跟前的那只黄色小狗崽儿,然后放下背上的竹筐,从竹筐拿出一件蓝色的棉衣让小黄狗闻了闻,看到小黄狗没什么特别的反应,他就又把小黄狗放了回去,起身离开。

全程不发一言。

这种特别的挑狗法子让陈凌大感好奇。

“他啊,是两口寨的,喜欢玩狗,每次赶场都来,专门过来挑蛇狗的……”

王存业见到这人,立马乐了:“走,先跟着他去转转,看他是怎么挑的。”

老丈人不会挑狗,但他采药多年,熟悉各类药材,会配制引蛇药,洒下去就能把蛇引出来,也有的人不会,这样的人家为了抓到蛇卖钱,会想办法训养一条专门找蛇的猎狗,这种狗就叫做蛇狗。

陈凌也很感兴趣,三人就跟在汉子身后,看他怎么挑狗。

这汉子显然也认识王存业,不过不是很熟,便对他简单的点头示意,任由他们跟着。

“老兄,公狗不要吗?”

陈凌见他专门挑小母狗,便递上根烟问道。

汉子轻轻摇头,“不要。”

他看了陈凌一眼,又看了看陈凌身旁的两只狗,愣了一下,这才接过他递来的烟,解释道:“公狗没有母狗性子稳,抓蛇也没有母狗厉害。”

便又蹲在另一个卖狗的跟前,抓出来小狗崽儿,仔细的看胡须、看鼻子、看爪子脚趾、看尾巴。

陈凌发现他并不看重毛色,也不管是虎头黄还是普通的土狗,只按他自己的法子在挑。

倒是王存业一直在挑虎头黄,这个卖狗的正好也是,这里的三只小狗崽儿倒是很有虎头黄的感觉的,两黄一黑,都是宽头大耳,很方的头板,嘴巴也很宽厚,毛绒绒,肉都都,像是只小熊一样。

“纯种的虎头黄,这不,母狗都带着哩,肯定不湖弄人。”

见他们人多,一下子就是四个人围过来,卖狗的便热情介绍道。

说着,把三只小狗抱出来,又牵着趴在他身旁虎头黄母狗,让它站起来,三只小狗立时跑到母狗身前,开始呜呜呜的撒娇。

陈凌发现,这条母狗很瘦,狗奶沉甸甸的,背上的毛发非常稀少,凌乱,看上去十分瘦弱,且显得老态。

但它与别的狗不同的是,见到黑娃和小金两个,没有露出讨好和畏惧之色,眼神中有的只是平静与镇定。

陈凌观察到这一点之后,倒觉得这三只小狗崽儿应该差不到哪儿去。

这时,两口寨的汉子也挑中了一只小母狗,抓到跟前后,又让小狗去闻他那件棉衣,结果这只小狗的反应,仍然没有让他满意。

“你们想挑的话,这只不差。”

汉子说道。

陈凌走上前,把三只都仔细看了看,对老丈人摇摇头。

“不是虎头黄?”

“是虎头黄,但这三只小狗是认主的狗,养大了容易伤人。”

陈凌解释道。

他刚才试了试,其它方面都很不错,只有一点,就是死活不肯张口,他想看看舌头颜色都做不到。

都把三只小狗崽儿掰到翻白眼了,还是死活不张口。

硬掰当然能掰开,但是容易伤到狗。

这种狗倔强固执,是虎头黄里很优良的猎狗。

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。

但很可惜,并不适合老丈人养。

他需要的是陪伴解闷的,既调皮捣蛋,也能看家护院的。

简单来说,是要找类似黑娃这样性格的小狗,他很喜欢。

听到陈凌的解释,老丈人也觉得很可惜,王庆忠则蹲在旁边另一侧,跟卖马蹄铁的砍起价格来。

他家的驮马伤到了腿脚,要换新的马蹄铁了。

有卖马蹄铁的,意味着再往前就是卖牲口的了,卖狗的已经很少。

又跟着两口寨的汉子转了最后两个摊位。

没白费工夫,倒真让这汉子找到了心仪的蛇狗苗子。

是一只两个月左右大的白色小土狗。

他把棉衣袖子刚递过去,小白狗的反应就极其强烈,摇着尾巴疯狂的叫。

“这只不赖,是好苗子。”

他蹲在地上,抬头冲陈凌笑笑。

之前陈凌说的话他也听到了,并且看着他身旁的黑娃和小金,把他当成了同类人,都是玩猎狗的,有种天然的亲近感。

说着,把手伸进衣袖,抓出一样东西,原来里面是条蛇。

天冷了,他专门塞进了棉衣里。

蛇放出来后,小白狗叫得更大声了,前腿趴在竹筐上面,一阵吼叫。

等他付钱买下之后,陈凌对他表示恭喜。

“这只小狗不差,但数不上是最好的。”

他似乎还有些小遗憾,拎着小狗给陈凌三人看。

“鼻子两侧的缝还有点大,呼气吸气,鼻子里面的螺肉也没怎么封好……”

“这样的蛇狗苗子,找骚、拿骚,只能拿热骚,冷骚就不行了。”

这话他主要是在向陈凌解释,认为他懂狗。

但陈凌对猎狗了解不少,蛇狗却真是一窍也不通。

不过他说得黑话,他是能听明白的。

找骚、拿骚就是嗅到猎物气味,顺着追踪下去,不能断掉,断掉就成断骚了,没断掉最后成功捕获猎物,这才叫拿骚,意味着搞到手拿下了。

冷骚就是冷踪,意思是猎物的踪迹气味间隔时间很长,已经冷却了,不明显了。

热骚就是热踪,意思是猎物刚留下踪迹,气味踪迹还都是热乎的,新鲜的。

所以这汉子才有点不太满意。

因为拿热骚简单,拿冷骚就相当难了,能拿冷骚的,都是千里挑一的好猎狗,可遇而不可求。

小书亭

这人买完狗,跟陈凌他们说了几句话,就又去前面挑驮马去了。

陈凌则带着老丈人和二舅哥继续挑狗。

“咦?这小青狗挺好看啊!”

往回走的时候,王存业看中了一只小青狗,两个月大,青黄色毛发,立耳多粗尾巴,相当漂亮。

他们这边的青狗就是土狗和狼杂交产下的小狼狗,多为青黄色或者灰黄色相间。

这种狗养大了,外貌看上去跟狼能有七八分相似,虽比不了虎头黄凶勐,却也是看家护院的好手。

但陈凌仔细观察过后,又是一阵摇头。

“还是不行?”

老丈人一愣。

好家伙,这话让陈凌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。

“爹,你看,这狗嘴巴上的胡子是不是跟别的狗不一样,一般情况下,狗的胡须是向后的,它的胡须却是向前的,你看它旁边的小狗,都很正常,就它不一样……”

陈凌拉着老丈人指给他看。

“啊?还真是,这是咋了?这样的狗不好?”

“嗯,这样的狗不能养。”

陈凌点点头,又指着小青狗的眼球给他看:“爹你再看,这小狗眼球还是红的,就更不能要了。”

“挑狗也有口诀的,有句话说的是,狗须向前下口狠,眼爆血丝会咬人,这小青狗两样全占,买回去百分百会咬人,而且还下死口。”

“啊?不是吧!”

王存业登时吓了一大跳。

别说是他了,卖狗的都让吓到了。

卖狗的也就是普通山民,又不怎么懂这个,忙把小青狗抓起来又瞧又看的,再次抬头想追问的时候,陈凌他们已经离开。

“凌子,还是你来挑吧,我不挑了。”

王存业其实也是挑花了眼。

“没事的爹,你就找看对眼的,只要不咬人就行,性子以后能慢慢养出来。”

陈凌安慰道。

之后又是一阵乱逛。

不知不觉已经转到了出口,到了第一户卖狗的老汉那儿,那只活泼好动的小黄狗这时候已经从竹筐爬了出来,咬着竹筐上垂下的绳带,一阵撕扯。

老汉嫌它闹腾,给它一巴掌,捡起来就扔进竹筐里,结果不一会儿这小家伙又爬了出来。

王存业在旁边看着,觉得怎么看怎么顺眼,一拍脑袋,就它了。

回去的时候还一直说呢,说转来转去,大半天,结果还是第一次挑的对眼,早知道刚开始就买这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