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 林兄真乃我知己(1 / 1)

冒牌御兽师 五铢铜钱 1106 字 10个月前
请收藏本站,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:

齐松?
柳晋和其麾下白衣卫都是一愣,下意识的多打量了几眼面前的齐松。
不怪他们反应有些反常,实在是齐松这个名字,这两天在京城实在太过于出名了些。
作为御兽监大主监亲传弟子,上擂台扬言要秒杀隐龙,然后被隐龙一招秒杀,这事几乎成了这些天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“齐松?是不是我听说的那个齐松……”
李仁杰懵懵懂懂,张口便问,只不过话还没说完,就被柳晋一把拉到了身后,狠狠的瞪了这个表弟一眼,柳晋才对齐松略带歉意的笑了笑:“齐公子莫怪,我这表弟性子有些直。”
“不碍事。”齐松虽然脸色不太好看,但还是大方的摆了摆手:“我就是被隐龙打败的齐松,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。”
败了就是败了,哪怕齐松心中再是不痛快,他还是敢于承认自己的失败的。
只不过看他这般坦然,在其身侧那个叫魏庭的男子却是冷哼了一声,含糊不清的似乎嘀咕了一句脏话,直接转身走到了一旁。
齐松嘴角明显抽动了两下,还是客客气气的跟柳晋等人抱拳打招呼。
他似乎脾气好了不少……看了面前客客气气的齐松,林陌眼眉挑了挑。
他还清楚的记得,几天前齐松那背负双手,傲视京城的神态。
如今不过两三天的时间,却是变成了个谦谦公子。
“果然,社会的毒打最是磨练人……”林陌脸上露出笑容,上前像是老朋友重逢一般和齐松打起了招呼,热情的让柳晋等人都有些诧异。
……
天水阁出发了,走的是军用的专属传送阵。
余秋水作为阁主,虽然没有言语上的照顾偏袒,但还是把柳晋这一小支人马带在了身边。
一是因为林陌身负皇命,还有事情没办完,万一出了什么事情不好交代,二也是因为柳晋这支人马中的两位御兽监弟子,身份也都非同寻常。
齐松是洛大监的亲传弟子,魏庭则是水大监的亲传弟子。
顾忌八品大主监的面子,余秋水多少也要照应一番,不可能真个让两人冒险,由她这个七品在一旁,这二人才最为安全。
“林白衣。”
溪南郡距离京城一千五百里,哪怕是通过传送阵,也要走上一段时间。
林陌、齐松一行人站在余秋水身旁,身后便是秋水阁的大队人马。
不知是错觉还是怎的,齐松总感觉有人在后面打量自己,对自己指指点点,无奈之下只能找上了刚才表现的相对热情的林陌,想要聊两句,转移下注意力。
“齐公子有何指教?”林陌回头,顿时露出了谦虚好学的嘴脸。
“指教不敢,林白衣羞煞我也。”齐松摇头,露出一抹苦笑:“我听说林白衣御灵也是金灵,而且曾战胜过京城天才武者李昭?”
“是。”林陌点头道:“齐公子有所不知,那时我还是河阳殿下亲卫,殿下因好奇所以命我去武坊挑战隐龙,想看我与隐龙之金灵谁更胜一筹,阴差阳错之下,才与李昭一战。
现在想来,连齐公子这等人杰都惜败于隐龙,我也断然不会是那隐龙的对手。”
惜败?林陌的措辞让齐松顿时眼眼前一亮,神色激动的上前两步:“林兄也认为我是惜败于那隐龙?”
怎么就叫上林兄了,进展是不是有点快……林陌用力点头:“神级御灵,非同小可,林某断定齐公子的黄金犼定然是还有诸多手段没有施展,如若尽全力一战,胜负犹未可知。”
知己,知己啊……齐松身躯颤抖,激动的有些说不出话来。
其实一直以来让他久久不能释怀的,并不是他败给了隐龙,而是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真实实力不一定比隐龙差,换一种战斗方式,说不得他能赢得胜利。
只可惜整个京城,整个御兽监都认为他真实实力便是如此,让他有苦难言。
“林兄,你真乃我知己!”
嗯,我前两天还打没了你的黄金犼半块屁股……林陌脸上挂着职业假笑。
“林兄,你的御灵也是金灵,我觉得我们闲暇之余或可切磋一番。”
你这不是自己找揍么……林陌依旧挂着职业假笑。
如果说黄金犼面对蔷薇还有一战之力,但是打传说品质的流星就完全是找虐了。
不用人灵合一,林陌都有绝对的把握打赢齐松。
“哼!”
一声冷哼突兀响起,林陌和齐松同时侧目,但见一旁的魏庭冷冷的向着他们二人这边扫了一眼:“败与武坊之地的御兽师,分明是御兽监之耻,真不知你哪里来的脸面与人谈笑风生。”
林陌愣神了两秒,转身看向了身侧的齐松。
说你呢……
“我自会赢回来!”齐松握拳,青筋暴起。
“也好……”魏庭默默转过脸去,语气淡漠:“我回京之后自会去挑战那什么狗屁隐龙,把你给御兽监丢掉的名头赚回来,待我将那隐龙打成重伤,你再上场挑战,想来怎么也能扳回一局。”
说话间,魏庭甩了甩宽大的袍袖,傲然的转过了身。
这货比三天前的齐松还欠揍……林陌眉头挑了挑,没有接茬。
他这次的主要目的,是为了见一见溪南郡的郡守,兽患这种东西,自有蓝衣和白衣这些个子大的顶着,他只要浑水摸鱼,杀点小虾米攒攒属性点就好。
“不知道这位郡守大人会不会跟那个和尚一样,有点什么其他猫腻……”林陌眼神闪烁,看着前方愈发清晰的传送阵出口,微微眯起了眼睛。
(看了很多人说节奏有些慢,我还特意翻看了一下,后来发现,其实节奏没太多问题,主要问题是我更新量不够,大家等了一天,情节递进不大……emmm,日万挑战,屡败屡战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