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八章 咎由自取的侦探(第一更,求票票)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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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……你们不要这样看着我,我真的不是凶手,我全都招了就是了……”

面对目暮警官他们审视的目光,中年男人毫无抵抗之力,急忙将他知道的事情,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。

眼前这个中年男人,他的名字叫做山下三郎,是常本公司的总经理秘书。

上个月总经理发现公司里的预备金,被人偷偷的挪用,为了揪出那个挪用公款的犯人,总经理便命令山下三郎暗中调查此事。

因此山下三郎便找到了中条胜则这个侦探,委托他帮忙找到挪用公款的犯人。

铃木晴明他们所处的这栋大厦,八层到十一层都是常本公司的产业,所以山下三郎便邀请中条胜则在附近的咖啡店见面。

按照山下三郎他们之前的约定,中条胜则会在找到犯人的犯罪证据后,第一时间将犯罪证据交给他,到时候他会将尾款交给中条胜则。

只不过山下三郎没有想到的是,这个中条胜则不仅没有职业道德,而且还非常的贪财。

在找到罪犯的犯罪证据后,中条胜则并没有第一时间将犯罪证据交给山下三郎,反而找到了那个挪用公款的犯人。

当挪用公款的犯人得知自己的罪行暴露后,便想要出双倍的价钱,把那些犯罪证据买回来。

贪婪的中条胜则依旧不满意,他反过来又给山下三郎打电话,将犯人准备花费双倍价钱,把犯罪证据买断的事情告诉了山下三郎。

因为山下三郎已经跟上司夸下海口,说今天一定会把挪用公款的罪犯揪出来,所以他接到山下三郎打来的电话后,直接把委托金提升了四倍。

中条胜则这个人虽然贪财,但也不是傻瓜。

如果中条胜则选择跟罪犯做交易,或许可以在短时间赚取更多的钱财,不过从长远来看,却是一件很亏本的事情。

首先那些罪犯的钱,往往都是赃款,很容易会给中条胜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其次为了赚取更多的委托金,选择跟罪犯做交易,只会让中条胜则的口碑变差,渐渐的就不会再有人委托他了。

因此中条胜则从一开始,就没有真的想要跟罪犯做交易,他只是想要用罪犯提出的交易为借口,逼得委托人主动提高委托金的价格罢了!

可惜中条胜则忘了一个道理,那就是——狗急跳墙!

得知自己的犯罪证据,就在中条胜则的手里,而且他马上就要把这些证据交给山下三郎,那名挪用公款的罪犯,最终选择了铤而走险。

中条胜则也没有想到,那名罪犯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,毫无防备的被他用菜刀捅进了腹部。

尽管中条胜则拼命反抗,但是文件袋里装着的那些犯罪证据,还是被那名罪犯给抢走了,只留下了一个被撕裂的文件袋。

“如此说来的话,那个杀害中条先生的凶手,应该就是挪用你们公司公款的那个员工了。”

目暮警官从山下三郎的口中,得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,忍不住问道:“山下先生,请问你有什么怀疑的对象吗?你们公司里能够有资格挪用公款的人,应该也不会太多吧?”

按照目暮警官的想法来看,既然那么员工能够挪用公司的公款,至少也应该是公司里的中高层人物才行,这样就可以排除掉大量的嫌疑人了。

“那个……其实在一个星期前,中条先生把我们公司里比较有嫌疑挪用公款的员工,列成了一个名单给我。”

山下三郎话落,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张名单,递到了目暮警官的面前:“这就是他给我的名单,上面总共有五十八个人的名字。”

“五十八个人?!”

目暮警官他们闻言,嘴角一阵抽搐,都露出了无语的表情。

“这个侦探也太坑了吧!”

铃木晴明忍不住吐槽道:“五十八个嫌疑人,他该不会是把你们公司员工的名字,全部都写在这个名单上面了吧?”

听着铃木晴明的吐槽,柯南和毛利兰她们也忍不住摇了摇头。

不得不说,中条胜则真的太坑了!

也许是因为山下三郎是第一次委托侦探帮忙,对私家侦探这个行业并不了解,所以才会被中条胜则忽悠住。

比如说山下三郎拿出来的这份嫌疑人名单,上面足足有五十八个嫌疑人,看上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,实际上就是用来忽悠外行人的。

要知道常本公司的员工全部加起来,总共也才不过三百多个人。

排除掉那些保洁人员、安保人员,还有根本没有接触到公司备用金的底层员工,剩下有嫌疑的人,顶多也就只有几十个而已。

因此中条胜则交给山下三郎的这份嫌疑人名单,实际上根本就是屁用没有,随便找个人调查一下,都能够很容易的弄到类似的嫌疑人名单。

像中条胜则这种职业侦探,如果他真的想要给山下三郎一份嫌疑人名单的话,名单上的人数最多不会超过五个。

结合中条胜则找到犯罪证据后,坐地起价的举动来看,铃木晴明有理由怀疑,他故意不给山下三郎有用的嫌疑人名单,就是为了防止山下三郎从中找到真正的罪犯,那样他就不好再坐地起价了。

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中条胜则惨遭杀害,完全就是咎由自取。

如果中条胜则不是抱着坐地起价的心思,他完全可以在跟山下三郎打电话的时候,就先把罪犯的名字告诉山下三郎,然后等到两人见面了,再把犯罪证据交给山下三郎。

若是中条胜则提前把罪犯的名字,告诉给了山下三郎,就算罪犯被逼的狗急跳墙,顶多也就是选择逃出国,或者干脆去自首,而不会冒险杀人。

不过中条胜则为了更好的坐地起价,不仅没有把罪犯的名字告诉给其他人,就连那些犯罪证据也只准备了一份原稿,那不是逼着罪犯把他杀人灭口吗?

中条胜则惨死在凶手的刀下,或许有些令人同情,却并不算冤枉。

像中条胜则这种不讲职业道德的侦探,就算这次没有死在罪犯的手里,以后也会迟早死在其他罪犯的手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