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2 节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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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俩明天就找个地方双宿双飞去。你会么?你不会。你过惯了舒坦日子,被顾解颐伺候得那么好,再跟我在一起,每天饭没着落不说,还得让人戳脊梁骨,一切重头再来。你这个年纪,还有那勇气么?咱们不是小了,过不了那有情饮水饱的日子了。就像我之前说的,联不联系在于你,你说忘不了,那是你不想忘,咱们花好月圆的开始,结果来了个仓促收尾,你心里遗憾,不是非我不可这种脑残理由。”

“我可不想你借着酒劲一冲动就跟我在一起,结果没两天又巴巴地跑顾解颐那儿去,顺带着嫌弃我各种不好。我还想在你心里留个好印象呢,白莲花总强过你看到真实的我,到底有多俗不可耐。”

程臻很震惊,他觉得周清朗变了,却又说不上具体是哪里变了。就好像一直很仰慕天上那轮月亮,可是触摸到的却只能是它水中的倒影。

于是连自己也不清楚,究竟看上的,是天上的月亮,还是水中的倒影。

惦记了那么多年的人,总不可能一夜之间释然。他走过去,小心地碰了碰周清朗的手。周清朗避开了,他又伸过去,这回牢牢地握在了手中。

“清朗,我没别的意思了,就今晚上,咱们好好待着,说说话,还当以前那样,行不?”

“喝酒?”周清朗举起他手中的袋子,眼角上挑,斜睇了程臻一眼。

程臻笑了笑,“有酒无乐,不欢。”

周清朗还在疑惑,程臻突然拉着他跑了起来。

这条街附近有个小学校,程臻曾帮同事来接过孩子。果然程臻拉着周清朗跑了没多久,就看到了那个小学校。

这时候门卫也休息了,街上空荡荡的,没有人影。他俩好像做贼似的,悄悄靠近校门。周清朗虽然不知道程臻要做什么,但是感受到他的心情,也莫名放低了声音问道,“干什么?”

程臻放开他们相握的手,抬头看了看不高的铁制校门,上面有雕花和高高凸起的尖刺。“敢不敢爬过去?”

周清朗这时候也来了兴致,笑了笑把袋子递给他。“小事一桩。”

周清朗先爬了过去,接过从栏杆空隙里递过来的酒袋,程臻也三两下爬了过去。

程臻落了地,两人对看一眼,心里陡然升起了刺激感。好像年少时候瞒着家长偷偷约会,一瞬间,两人都觉得自己回到了学生时代。

程臻带着周清朗沿着石子小径往前走,寻摸着方向,渐渐地看到了他们的目的地,礼堂,被天上月亮照着,幽幽地只显出一个模糊的轮廓。

礼堂门上挂了把锁,但没有扣上,他们轻易地便打开了大门。

小学的礼堂,平时用来开个联欢会,办个典礼,仅容纳全校师生,地方不算大。不过对于两个人来说,也足够了。

程臻打开舞台上的灯,然后提着那兜酒坐到第一排,抬了眼看着周清朗。

周清朗这时候也明白程臻心思了。他配合地站到台上,站到那束灯光下,轻轻对着台下唯一的观众鞠了个躬,然后抬起手,虚空架起了一把小提琴,抬腕,拉弦,手指滑动,好像一串乐音倏地从他指尖滑出,真真切切地在空旷的礼堂里响起来了。

周清朗微敛下颌,垂着眼,做着熟悉到刻入骨子里的动作,台下的程臻紧紧盯着他,一瞬不瞬,舍不得放掉他任何细微的表情。

有多久他没有好好地拉一次琴了?又有多久他没有看过他拉琴了?

两人都沉浸在这寂静的音乐里,严肃,认真,投入,没有人拿这当一个玩笑。

一曲毕,周清朗抬起头,对着台下的人笑了笑。那笑容抛去了一切尘杂,是这夜第一个真心的笑,很清澈,一如初见。

程臻从台下走上来,两人并排坐在舞台边上,开了两瓶酒,碰杯,沉默地喝。

“我想儿子了。”

程臻说的是周清朗的大狗,滚滚。

“你还养着呢?”

“嗯,它挺好的,有空可以

来我这边看看它。”

提到滚滚,两人心里都想起了过去的那段时光,再怎么省吃俭用还是要给滚滚买最好的宠物粮,在出租房里为了仅剩的一包泡面你推我让,最后头靠着头同吃一碗面,同时挑起最后一根面,程臻含在嘴里,扔下筷子过去吻住周清朗,然后笑闹着就躺到了床上,滚滚在床脚汪汪地叫,蹭他们的裤腿。

那是真正有情饮水饱的日子。

这时候想起来,无比怀念,无比戚然。却也明白地知道过去了的日子,不会再回来。

程臻干掉一瓶酒,又开了一瓶。周清朗没有阻止,他们喝两口,谈两句天,说起过去的事情,说到有趣chu相视一笑。

天光从天窗里漏进来的时候,两人脚边已经倒了一地的瓶子,他们躺在台上,看着高高的天花板,心里都明白,他们俩,是真正的结束了。

不管是过去几年的纠缠,还是此后四年的惦记,都要告一段落了。

一切回到最初的模样。他们才刚刚认识,没有经历过此后的分离,伤痛,只是两个彼此颇有好感的朋友。

一切也止步于朋友。

程臻心里有点空落落的,他掏出手机,打开,看到两个未接来电,并不知道这一夜顾解颐经历了什么。

不知道他怎么在冰冷的床上熬过了提心吊胆的几个小时,又怎么在天未亮的时候,一个人顶着寒露赶到车站,踏上回家的路程。

于是他更不可能知道,一颗热爰着他的心在这一夜,慢慢地消寂下去。

第9章散伙

程臻再见到顾解颐是一周后了。顾解颐差不多清瘦了一圈,剪了头发,露出来的小脸还不顶一个巴掌大。

程臻是去汽车站接的顾解颐。他早早地过去了,站在大厅里等着,此生第一次,尝到了翘首以待的滋味。

顾解颐看到那个穿着一身黑色风衣,愈发显得身形修长的男人,好像一杆枪扎在地上,英挺峻拔,他想,程臻也不是什么都不好,起码这身皮相就足以让他顾解颐迷恋了这么些年。

他勾了勾唇,静静地走了上去。

程臻沉默地接过顾解颐的行李,张了张口,却又没说什么,带着顾解颐来到外面,上了车。

他俩分手了。

顾解颐回了家乡的这一周,除了照顾母亲,就是在想他俩的事情。开始几天忙得什么都顾不上,根本没心思想程臻。后来母亲病情稳定了,他才抽个空上了网,本来犹豫不决的心情在看到周清朗发的一条微博之后,瞬间坚定下来。

微博配了个图,照片上是两只手,男人的手,并排伸开在地板上,挨得很近,小指贴着小指。

周清朗说,谢谢你,再见。

其实不过是个有点文艺气息的照片,周清朗时不时喜欢来点小清新,这个也没什么。

可是顾解颐看到其中一只手上出了个镜的衬衫袖子,上面还有上周他刚刚缝上去的袖扣。更遑论那只手在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,跟他十指交握了无数回,简直熟悉得好像自己的手。

他又多看了眼那条微博,发布时间刚好是他回来看望病母的那天。联想到前一晚怎么也打不通的电话,和程臻的彻夜未归,他笑了笑,那一刻真的是什么想法都没有了。

对于程臻此人,对于他俩的感情。